快穿之婆婆熬成媳_分卷阅读68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分卷阅读68 (第2/3页)

,是家的味道,真好。

不过,遗憾的是,夏树没有吃到这顿晚饭就已经离开了。

在夏树离开后,没过多久,警方捣毁了小洋楼那座淫窟,成了市里近来最大的新闻,听说举报小洋楼的,是来自镇上的一个线人。

*

姚瑶有了新的生活,沉淀了两年,不再推辞姚爸姚妈为她物色对象,开始接触新的男人。

而她原来的那套房子,在得到法院判决去掉黄中博的名字后,就已经卖掉了。

她的记忆里融合了夏树过来所发生的事情,除了和在小洋楼三一零的那些人一样不记得那段时间的事情,还有凭空丢却了与简启辰有关的记忆。

再后来,姚瑶有了新的对象,倒不是姚爸姚妈给她物色的,而是在郭明丽的生日宴会上邂逅的,是一个很有绅士风度的男人,当时就给了姚瑶好感,后来得知他还排在郭明丽的好男人榜上,所以在经过男人的猛烈追求后,姚瑶同意了交往。

至于黄中博?

他瘸了一条腿,整日里藏着一条坏腿,郁郁不得志,不敢出门见人。

曾霞为了给儿子治疗这条腿,掏空了家底,也没能把腿治好。

后来怕儿子想不开,她便使出了浑身解数为儿子骗来了一个外地姑娘,虽然黄中博瘸了一条腿,人也阴郁很多,但不妨碍他的那副皮囊还能骗人。但这个外地姑娘家里穷,要求要有三千块的聘金才肯嫁。

于是曾霞开始剥削二儿子一家,这两年,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余玲学会反抗了,夫妻两个每个月只上交一半的工资。

为了给黄中博娶媳妇,余玲被曾霞闹得烦不胜烦,干脆和黄中伟商量着分家,好在黄中伟是个没主见的,在余玲的利害分析下,同意了她的想法。

两人可以给出这三千块钱,但是要求分家,并且以后不再上交工资,只给曾霞每个月三百块钱生活费,立字为据。

曾霞只想得到那三千块钱,同意得很是干脆。

分家之后,余玲和黄中伟带着女儿搬去了镇上租房子住,后来余玲又拍板搬到另一个市里,反正他们夫妻两个也没有什么正经工作,干的都是零工散活,大不了从头再来,这样起码可以避免婆婆以后闹上门不好看,她可不想养婆婆之余还得养大伯。

曾霞如愿给大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