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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74 (第3/3页)
家,也是一个人气很火的家,两个人有一个可爱的小公主,生活过得有滋有味。姜初七自然知道盛世身边的朋友都不是什么能力差的,什么富二代,那只是过家家,要有真的本事的男人,才叫做男人。当然,还有几个没有介绍的小男孩。比如,于非霖也不过才十八岁,却已经钢琴八级了,他甚至只要感兴趣的乐器,他都会考级,学习乐器,考级,这些简直都是手到擒来的东西,姜初七甚至怀疑还有什么乐器是他不会玩的。为了证明这件事情,他还决定等会儿现场演奏一首来送给这个看起来温柔的漂亮姐姐,长得这么好看,而且还有女王风范,看起来真的是让人无比的崇拜啊!他可是已经眼冒桃花了,谁让于非霖是一个御姐控呢……莫沛和陈骁喜欢的就比较偏僻了,比如莫沛,这个给人有距离感的人,竟然最喜欢的是训狗,当然,他训的可不是平常的狗,一般都是藏獒啊之类的,还有那种跟狼混种的狗,他也训过,都是按照军方的训练系统来弄得,他一个人就养着二十多条狗,各个拿出去都可以参加世界大赛了,让姜初七看完了他手机里面的照片之后非常的感叹。姜贝贝也是看着手机里威风凛凛的藏獒,嚷嚷着一定要和它们合影,莫沛说藏獒很凶猛,但是姜贝贝一点也不害怕,反而觉得那样才威风。在这个小萝莉的撒娇下,莫沛只能投降,答应了她有空了一定会让她去的。路飞则是喜欢电脑,不过他喜欢的可不是研究计算机之类的,他是喜欢写,谁都不知道,这个在家里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大少爷,竟然在网上写过好几本了,甚至已经成为了一个年收入百万的作者……这让姜初七很想不通,可是用陈骁的话来说,那都是因为爱啊……写,看着读者为了激动或者哭泣,那种掌控人心的感觉,不就是蛊惑所有作者的一种诱惑,一种内心的满足么?路飞很喜欢,而且也很享受这样的心情,赚零花钱也只是顺带的,因为他几个哥们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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