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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小刀,直插如他的脖子。与此同时,枪声响起。陆臻背上自己的装备,又扯掉男人的装备,一起拎着,拔出血淋淋的刀,朝另外一个方向狂奔而去,陆哥哥刚吃饱,力气也大,这时候是逃命啊,速度很迅速。红狮的人刚走出不远,掉回头很快的,听到枪声,绝对都会掉回头,陆臻必须跑。这是一名合格的雇佣兵,但也是犯了错误,他不应该和他多说废话,也不应该让他转过身来。对他们而言,身边任何一件物品都是武器,在丛林里,枪反而是累赘。因为枪声起,那会惊动丛林里的野兽,这种丛林里有猎豹和狼犬,更有一些大型的食肉动物,能不惊动他们,就不要惊动他们。当初他们都是徒手训练,没有人开过枪,但身上带了枪,若是开了枪,就等同于自己放弃了训练,下次再来过。所以,陆臻最不依赖的就是枪支。果然,刚跑出不到一公里就听到身后有脚步声,不断的吆喝,追赶,陆臻没命地跑,尽量朝土地坚硬的地方跑,免得留下足迹。这时候已经中午,太阳正好,密林里偶尔也见阳光,陆臻根据自己的直觉判断方向,足足跑出三十公里,负重五十公斤。身后依然有脚步声,陆臻暂时停下来,把两个装备袋重合成一个装备袋子,这人还有水,这是目前他很需要的。他把东西整合后,丢了一个大物件,只剩下三十公斤,陆臻重新背上装备,猫着腰在森林里狂奔。跑到一处密林处,陆臻根据土壤的震动判断他们的路程,暂时听不出来,最起码也要二十分才能追上他,这都快天黑了,陆臻眯起眼睛。他不能再跑了,他要反击。天黑的丛林,危险重重,除非他找死,否则一定不能在丛林里他狂奔,不然,他也会失去性命,谁知道会不会踩到一个猎人的陷阱。陆臻开始装机关,这是当时他和安逍遥一起发明的,专门猎杀大型动物的,因为当时他们两比较倒霉,跑到一个狼窝附近,周围几百头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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