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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78 (第2/3页)
瑶迅速将手从葛圆圆手中抽出来,笑着回答:“好的,阿姨。”不等她反应过来,转身去了洗手间。这时,书房的门再次打开,易炀从里面走出来,双手单手插兜,另一只手拿着手机,路过饭桌时,将手机放上去,转身跟去了洗手间。见于瑶正一副认真洗手,蹙眉想事情时,忍不住在她脸颊上轻啄一口。“傻丫头反应挺快。”于瑶被他夸得脸色一红,低着头继续认真清洗自己的双手。葱白色的十指在水流下相互交缠,手指纤细修长。易炀还是第一次仔细的这丫头的手,竟然也是这么白。想到自己用这个“也”字,不由轻笑出声,对呀,身上更白。例如,那胸前两团柔软,如同两团馒头一样香甜柔软。坐上饭桌,葛圆圆没了刚才缠于瑶的那股撒泼劲,安安静静的吃饭。其实易炀并没有吃多少,他的洁癖病在作祟。自从葛圆圆来了之后,他就再也没去坐那沙发。书房那套沙发被葛圆圆摸过之后,当晚他就让阿姨将沙发罩换了,那一套刚买不久沙发套的转手就送给了阿姨。这是他不喜欢这个人的表现。想必葛圆圆走后,她所碰过的东西,都会被扔掉吧。吃过饭,易炀直接拉着于瑶进了书房,根本不给葛圆圆拉住于瑶再次说话的机会。书房里,易炀继续敲着键盘,于瑶坐在他旁边,双手垫在脸颊之下,伏在桌面,侧着脑袋看他手指飞快的敲打,中间几乎没有停顿。他是用五笔打的,于瑶看不懂。其实之前写的朋友说过,五笔要比全拼音快很多。那时候她觉得自己码字慢,就把锅甩给了全拼。之后她也练过五笔,可她连最基本的字根都背不住,最后一番折腾,还是放弃了。还是抱紧了全拼这个小妖精,那时候,她时速五百。觉得时速达到一千的都是大神,后来她时速一千,觉得时速两千的都是码字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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