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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7 (第1/3页)
秦珊发现奥兰多好像已经睡着了。男人还保持着仰卧姿式,毯子只盖到胸口,双手随意搁放外边,他睡得离秦珊足足有半米远,但是秦珊却觉得好近,好像连他一根一根整齐排列金色睫毛都看得一清二楚。奥兰多侧脸轮廓看上去特别完美,鼻梁高挺,眉眼深邃,下颚有一道硬朗天然弧度,像精细雕刻出来一样,所以每当他扬起头,就会显得倨傲又无情。他皮肤很白,狭小空间,黯淡光线里,仿佛能发出一圈白绒绒光泽。秦珊承认他生得很好看,从第一次见他就这么觉得。青春期少女大概都会经历玛丽苏时期,总是会有个被高富帅临幸美梦,秦珊第一次见到奥兰多时候,以为属于自己“那一段”也要来了。但实际情况告诉她,她遇到压根就是一个披着王子皮恶魔。于是之后情况就是,这个人她面前一直有压倒性优势,不论是武力值,还是尖牙利嘴程度,自己浑身上下值得称赞黄金技能——烹饪,他也是不屑一顾。人之本性,每个人都是犯贱包子抖M,每个人又渴望像女王那样征服。秦珊觉得自己算是精疲力竭做了很多,但全部都像拳头打棉花上,完全找不到奥兰多突破口和触动点。估计等赎金送来,自己一家人得救回国,这人依旧无懈可击,从此相忘于江湖老死不相往来。就像书里那句话,“时间是厉害杀手,人们遗忘,厌倦,变老,离去。从历史眼光看,我们之间其实也没多少事”。是啊,根本就没多少事,十五年来自以为惊天动地,搅动不了别人眼里一点涟漪。感性总是深夜固定产物,尤其是失眠那段光景,人会胡思乱想,会患得患失,会变得大胆妄为,夜店就是好证明,许多人都像是夜行野兽,他们不畏惧黑暗,反而以其为隐藏和手段,加兴奋地猎捕食物。秦珊盯着奥兰多睡颜很久很久,如同中了魔魇,她都忘记从睡袋里出来,只把书撂倒一边,像一条软虫那样套着睡袋挪动身体靠近奥兰多,她动作特别轻特别慢,如果奥兰多醒来着看到她这副模样一定会嘲讽她是条怀孕蚕,所以她很怕惊醒他,能看到男人这么无害一面,估计就像他说那样,是此生唯一一次,也是后一次。她慢慢靠近他,耳朵捕捉到他沉稳匀动呼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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