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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14 (第3/3页)
☆、解药变毒.药尸体已经被公安拖走了,余秋只能反复回想郑大刚跟小周进医院前后的表现。郑大刚的脸经历过硫酸毁容,所以压根看不出口唇的颜色。小周遭遇抓女干后被女红未兵用鞋底反复抽打面颊,所以嘴巴上血迹淋漓,也看不出来到底是怎么回事。不过这两人的手指甲的确是青紫色的。可惜因为冬夜寒冷,两人身上穿的又都是单衣,据说红未兵原本是要让小周赤身果体接受审判,还是刘主任看不过眼,坚持在离开屋子前,让这姑娘把衣服穿好了但也就是层薄薄的单衣。所以两人手指甲发绀,当时也没有引起余秋的警觉,她的第一反应也是冻的。现在再回想起来,郑大刚当时入院后测心跳的确偏快,已经达到了差不多接近每分钟130次。可是偏偏他当时海绵体遭遇了重创,疼得几乎休克过去了。心跳快点儿完全符合疼痛刺激表现。于是阴差阳错的,两人亚硝酸盐中毒的事实就这么心里糊涂的被彻底掩盖住了。李伟民遍体生寒,说话舌头都打起了结:“李……李秀云也太狠了吧。”虽然说出轨的狗男女的确很不像话,可罪不至死呀。再说了,李秀云自个儿也不清白啊,那封情书的事情全公社谁不晓得。那可未必是周国芳造假。余秋哑然失笑:“你想哪儿去了?中毒不一定代表有人投毒,绝大部分中毒案件发生都是意外,尤其是这种食物中毒。”可惜李秀云在李伟民同学心目中幕后**oss的形象实在太过于强烈,他忍不住反问:“那为什么不可能是伪装成的意外呢?”余秋笑了起来:“动机呀。杀了人对她来说有什么好处?”所有的犯罪除了无差别犯罪之外,都有犯罪动机。也就是说,凶手必须得从中获得实实在在的好处。郑大刚跟小周死了,对李秀云有什么好处?让她心里头痛快?没必要,李秀云对郑大刚本来就没什么感情,对方在外头找人虽然触犯了她的利益,而且让她非常难堪,但还不至于让她豁出去动手杀人。对于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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