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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1 (第3/3页)
读者。算了,还是拼手速吧!加油!陆小南!你可以滴!!!当陆南烟手指在键盘上跳踢踏舞的时候,程默存正在电脑看番,手机上在刷着手游。程默存此人,看着严肃的很。谁都不会把这个大佬跟啥娱乐绑定在一起。在大家的眼里,高岭之花的娱乐应该是研究、运动,再加上读书。大佬读书的范围当然是那种世界名著,提升修养的那种;或者是专业类书籍,增加专业知识。反正,大佬的每时每刻应该都是拿来提升自我的,断不可能去玩什么没用的手游,看一些消遣的番剧。但程默存偏偏是个爱看番和搞手游的宅宅,在此之余,顺便写写网文。笔名随记,也有随手记录的意思。当然,虽说是随手记录,但是程默存作为一个做事认真的人,就算是随手记录也有好好写。大纲、细纲,以及每次的写完后的修改都是不会少的。出名真的是出乎他的意料。虽然不在打算之内,但是这依旧是件好事。无心插柳柳成荫。烦的就是自家老妈知道之后,经常叨叨。比如,“不愧是我的基因。”“你这书怎么都这么冷血之类的。”老太太虽然在课业上也严肃的不行,但跟程默存略有不同的是,平时的她并没有这么的严格。不是没有这么的严格,可以完全说是放纵了。她的言情文并没有特别体现一个历史教授的素养,她从不写历史文。用她的话来说,平日里上课都是历史历史了,下了班还得继续,迟早得烦,她可不想这么早对自己的职业这么早失去兴趣。她也不碰宅斗、穿越等题材,毕竟对于她来说,这些题材都是不符合基本常识的。最后她把魔爪伸向了都市言情。同时也伸向了她的儿子。程默存想到这里,不由得叹了口气。他小的时候,他妈就想象他长大以后什么样,然后给他配个满意的妹子。每本换个样。那还好,毕竟都是他妈想象的,他还没有这么膈应。最近几年,不,准确地来说,是从高中开始,情势就发生了变化。他妈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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