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炮灰男的逆袭_分卷阅读308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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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308 (第1/3页)

    伤害道格森一世,之所以会拥有这条漂亮得如同金子,会在阳光下闪闪发亮的毛皮地毯,是他们用挖矿采集来的一小袋钻石,从猎人大叔手中换来的!

“猎人?”想到、外加很多童话故事里都出场过的猎人大叔,季言之若有所思的问:“小二口中的猎人,是住在森林外的小镇上,家和小红帽家比较靠近,看起来特别不修边幅,总是背着猎弓,身边跟着一条瘸腿狗儿的中年大叔?”

小二狂点头:“就是他,就是他,就是他杀了你的爸爸,我们七兄弟都是无辜的!”

季言之有些困恼的挠挠毛茸茸的脑袋,这没道理啊,他的狗爹即使毛皮漂亮,但品种好歹是一头纯正的牧羊犬。牧羊犬是什么样的存在?是牧民牧马放羊的好帮手,总不能因为狗爹不走寻常路,猎人大叔不能因为狗爹不赶走多次向羊儿下手的狼妈、反而和狼妈谈起了恋爱,就痛下杀手吧……

或者说猎人大叔本意是想猎杀和狗爹待在一起的狼妈,但是靶子不准,射中了狗爹。又因为狗爹那一身毛皮实在漂亮,就扒了狗爹的皮,并从七个小矮人的手上换取了一小袋子的钻石…

简直太不要脸了,季言之义愤填膺的表示,狗爹的皮毛哪值一小袋子钻石的价…

咳,好像这么想想,太没有良心了!

变成动物后,思维方式也幼稚化了的季言之有些心虚的撇过头:“今天吃什么?”

小二想了一会儿,回答道:“做饭是大哥的事,我不知道啦!”

季言之:……既然不知道,那还想那么一会儿,是想找打呢还是想打打?

用无语都无法形容自己郁闷的心情,季言之干脆懒得再找小二说话,免得自己真的控制不了自己的暴脾气,动手揍小矮人二号就不好了。

季言之离开了小房子,开始往离小房子不远的湖泊走去。不过在路痴的蜜汁方向感的作用下,季言之再一次偏离了路线,他越走越偏,穿过杂草丛生、灌木密集,高大树木直冲云霄,周围一切看起来绿得发黑,足以用黑森林来形容的密林,然后就发现了一幢长满了爬山虎,看起来很破旧,里面却灯火通明的宫殿…

季言之歪着脑袋在原地思索一秒,然后果断的迈开腿儿,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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