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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68 (第2/3页)
好几个月可以折腾。就像买了鞋得再买套新衣服相配,买了新衣服就觉得自己还可以做个头发一样。有了这么大一栋房子,她就得买一堆家具,搞下内部装修,甚至还得添上很多人手。……至少她终于有地方安置那位朋友塞给自己,时时在她面前晃,替他彰显存在感的哑仆和厨子了。克莉丝给家里写信分享了一番喜悦后,就把这些事情抛到了脑后,开始为觐见做准备。进宫觐见是英国进入上流社会的潜规则,所以卢卡斯爵士才将自己当年觐见前任国王的事情时时拿出来说,所以连班纳特太太都知道打听德包尔小姐有没有进宫觐见过。因此,虽然预感到时候也只是被引见一下,其余时候在一边当花瓶,主要看老师,克莉丝还是复习了一遍国王的资料。英文名常用的就那么多,和上辈子所在的国家会避讳恰好相反,为了表示宠爱和期许,他们反而会给孩子起和自己或者某位长辈一样的名字。所以国王里会有一堆“某某几世”。乔治一世是一位从德国进口的英国国王,一辈子只会说德语和法语,在他之后,非常巧连着三位国王都叫乔治,乔治二世是他儿子,三世是二世的孙子,四世又是三世的儿子。当今国王就是乔治四世。乔治F4有个魔咒,国王和王储一定会关系糟糕,还是能让伦敦遍地吃瓜的那种恶劣关系。要不当爸的虐待儿子,要不就是“太子”叛逆,跟老爹反着来。乔治三世是个节俭勤政的国王,正所谓物极必反,乔治四世不但不怎么管事,任性至极,还特能败家。克莉丝觉得,这位国王和欧也妮完全是两个极端。明明是王储却有个苦兮兮的童年,不但老爸节俭,小时候还被保姆虐待过,连吃派都不准吃一口馅(已经够难吃了,还不让吃馅料,她光想都觉得惨无人道)。总之就是被压抑到了极端,反而导致他现在管不住嘴,穷奢极欲,就爱美食华裳。虽然这位群嘲国王政绩不行还能花钱,不仅是讽刺漫画家笔下的常客,因为肥胖被人各种暗讽是猪,他自己却很追求美,尤其喜欢美好的事物,讨厌他的人也不得不承认他艺术审美水平很高,建筑修得美轮美奂,形成了一个流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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