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丽苏历险记_分卷阅读94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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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94 (第3/3页)

皱了皱眉,倒是没怪他,“早点去睡吧,现在想这个也没用。”

回到学校继续乖乖上课,沈隽又多了一桩烦心事。

尽管在泰国热烈告白被拒——除了住在沈隽家的佐伊,和沈隽比较亲近的池湾之外,其他人还并不是非常清楚泰国那桩事的本质,尤其是被劝回去的楼锦书和卫姚。

在他们的记忆里,那只是热烈的爱情不受情感控制,做出的不理智行为,不管怎么说,做出那样的事时,头脑都是清醒的,所以,没有给自己找更多的什么借口。

既然有了第一次告白,哪怕是被拒绝了,原本没有告白的勇气,这会儿倒是有了,反倒生出一股不放弃的坚韧来,说的就是楼锦书,之前还有些不好意思,当然再加上自信心受挫,饭局之后,他忽然就想通了。

于是,回到学校,楼锦书开始追求沈隽。

大学里这种事并不少见,这个年龄的男孩儿女孩儿,已经不是中学那会儿会被称之为“早恋”的时候了,在很多人看来,大学里不谈一场纯纯的青春之恋简直是浪费最美好的时光。

问题就在于,楼锦书他是个大学里的风云人物。

别看在天堂岛事件时,他没发挥任何作用,在秦城也只是打个酱油,但事实上在学校里,楼锦书的人气还要超过顾清歌这种富家子弟,除了他家有权之外,就是因为他本人太优秀,和顾清歌他们这种,在大学学得差不多再准备出国的是不一样的。说起来不论是李睿还是刘双博,甚至是顾清歌,成绩都算不错,并不是那种不学无术只想混日子的。但和楼锦书比,就有点差得远了。

在学校,永远是那种出去能拿奖,在内有成绩的人气高。楼锦书每年都是一等奖学金,演讲、辩论、主持,样样拿得出手,还会乐器,运动还特别好!这些都算是加分项,家庭背景好,本人长得帅,底分就已经很高了。不管在社会上是怎样的人受欢迎,学校里,楼锦书这样的总归是人气最高的。

原本,沈隽还没那么有名,她虽然现在长得漂亮,但性格……不够亲切,又没什么朋友,商学院里的不是家境很好知道沈家那档子事的,就是格外努力读书准备出国继续苦读的,再加上漂亮的女生不算少,李如这种都够得上校花级别了,所以,尽管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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