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穿今之自投罗网_分卷阅读101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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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101 (第2/3页)

中,更是隐于无形的杀人利器。

他轻轻挥了一下,只觉得稍微靠近,肌肤便能够感觉到微微的凉意,令人汗毛倒竖。

绝对是一柄利器。

男人对武器有种天然的爱好,虽然只是一把袖珍的匕首,但看上去绝对是珍品,何况还是唐景初送的,许含光自然十分喜欢。仔细的欣赏了片刻,才问,“怎么忽然想送我东西?”

“戒指的回礼。”唐景初抬手示意了一下,“或者也可以称之为定情信物。”

在考虑送什么东西给许含光的时候,唐景初也费了不少脑筋。最后还是决定自己制作一样武器送给他。原本是要做暗器的,但考虑到那些东西平常很少见,最后做了这把匕首。为此她特意飞到河北去找了之前结识、委托对方打造武侠中各种刀剑的大师,在那里动手做了这把匕首。

因为时间仓促,锻打的次数其实还是不够。但考虑到许含光应该不会使用,只是作为观赏和装饰所用,也足够了。

至于匕首的样式,正是唐景初从前的随身武器,也是她赖以在江湖上辗转周旋,没有内力却无人敢轻视的真正原因。

暗者藏也,唐门暗器能称天下无双,可不只是在远处扔一下作为辅助就算了,近身武器同样不少。正因其变化多端,难以揣测,防不胜防,所以才令江湖人忌惮至此。

托身白刃里,杀人红尘中!

这就是唐景初,即便是定情信物,也做得杀气腾腾。

作者有话要说:  托身白刃里,杀人红尘中。

这一句是李白的诗,感觉特别特别的爽!

古时候很多读书人身上都有种侠气,不过唐朝时这种风气尤重,整个社会都是如此。所以公孙大娘舞剑器才会“观者如山”。

即使到大部分官员都很孱弱、出入坐轿的明朝,也还是有很多读书人既能治理地方也能上马杀敌,比如王阳明先生和他的好几位弟子。

第78章

毕竟是在中国,唐景初和许含光也算是半个东道主,所以各种活动,自然也要积极参加。

而就是在这个时候,媒体从唐景初身上发现了端倪。

她左手无名指上居然戴了戒指!

于是媒体开始疯狂的回忆之前这枚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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