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佬掌心放肆撒野_分卷阅读104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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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104 (第1/3页)

    吃完饭盛汤的时候,傅樱佯装不经意地问起她耿耿于怀的颜思钦来。

“思钦住在哪里呀?我都来这里了顺便也该去拜访一下的。”

小丫头心思昭然若揭。

霍饶一故意说:“她呀,就住旁边。”

果然小丫头的脸瞬间就垮了。

作者有话要说:  这才是初吻!宝宝们!昨天只是亲去泪水,亲了脸颊,嘿嘿。

要是锁我我就哭,人家明明啥也没写嘛。

评论区谁说我整天三千的!我明天四千!(骄傲脸)(fg已立)(跑走)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kay的天空1个;谢谢宝宝,爱你呀!

☆、66.这是我女朋友

霍饶一忍不住笑出声来,傅樱后知后觉发现好像被耍了一通,恼羞成怒口不对心地就开始说:“住旁边就住旁边嘛,你们也好互相照顾!”

这醋味都快冲破天际了,空气中全是酸味儿。

这小丫头怎么可以这么可爱,可爱到他想把她揉进身体里,时时刻刻带着才好。

“想什么呢,她虽然住旁边,但是我没跟她来往过,敲门的时候我就假装不在家,出门碰见的时候我也绕开。”霍饶一赶忙解释道,弥补似的给盛汤,不再逗她。

这么乖。

傅樱偷觑他,有点上道啊。

不过这个颜思钦还真是死心不改,住在旁边,还来敲门,还来偶遇,真是司马昭之心。

换个人说不定还真给她追到了,毕竟水滴石穿,这再少也三年了。

可惜她遇到的是霍饶一,一旦认定什么还真改不了。

傅樱终于放下心,还有点小开心,安心吃起饭来,觉得饶一哥哥做的饭菜还真好吃,她做了那么多年也还真不一定比得过。

有的人的天赋真是让人羡慕不来嘤。

吃完饭霍饶一见她还很兴奋的样子,一点看不出疲倦,就带她去自己的学校里走走,散散步。

只是没想到一出门就能遇见最不想遇见的人。

傅樱的嘴抿成一条线,面无表情地看着迎面走来的打扮得精致靓丽,一看就不知花费了多少心思的颜思钦。

这怕不是整天盯着霍饶一这里呢,才能他一回来甚至一出门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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