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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6 (第2/3页)
>要知道事成之后还有整整一先令呢!为讨“金主”欢心,杰克难得坦诚了一回。“放心,伯莎女士,”男孩挤眉弄眼,“做活换来的吊零(偷帕子换的先令)给别人分,赏来的钱进了我的口袋,就别想拿出去啦。”言下之意就是,这事不会让其他人知道的。伯莎满意点头:“去吧,明日上午我在教堂等你们。”***转天上午,街区教堂。伯莎靠在长椅上,坐在一旁的简·爱小姐主动问道:“需要我回避吗,伯莎?”“嗯?不用,”伯莎摇头,“这种事不值得避讳。”没过多久,教堂门口就传来了杰克·道金斯的声音:“女士,我把人带来啦!”两位女士纷纷回头,出乎意料伯莎的是,少年杰克带来的是一名穿戴齐整的年轻人。杰克·道金斯是个小偷惯犯,他能找来什么人?伯莎让他找人,就默认了他会找来一个穷困潦倒的街头混混,情况最好也就是一名码头工人。然而走进来的青年,看上去二十出头的年纪,身材瘦削、脊背挺拔,走路的姿态全然不像是个在社会底层挣扎的人。单看帽子下面的半张脸,就能看出他长得相当俊俏。他穿得不错,但身上那件敞开扣子的浅驼色大衣格外显眼。要知道在十九世纪的伦敦,绅士们倾向于黑色或者深蓝的外套颜色,这样会让他们看起来更为沉稳有气质。这么明亮的颜色,还不系好扣子,在当下容易给人留下轻浮的印象,但从二十一世纪来的伯莎却觉得他还挺时髦的。简·爱小姐瞥见青年的身影便低下了头,显然她还不习惯于男性交流。青年走进教堂,先在胸前画了一个十字,然后礼貌地摘下帽子,看向伯莎和简·爱。“请问你们谁是伯莎女士?”青年问。“我是。”“伯莎女士,”青年低着头开口,“是你要逮不着找人办事?”“逮不着?”“啊,就是杰克·道金斯。”说着青年转身,伯莎和简顺着他的示意看过去,男孩杰克兴高采烈地站在教堂门口挥了挥手。这外号有意思,伯莎一勾嘴角:“是我。你抬起头来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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