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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 (第2/3页)
,腰间居然还挂了一把小弯刀,弯刀上镶了五彩宝石,看上去像是他国胡人的匕首。女子拨了头发,伸出右手,右手五指上都戴了戒指,以纯银细链连在了一起,纤长的手指招了一把暑风,于空中打了个响指,牡丹裙的女人与那握着书本的白衣男子各自化烟,刹那间入了她的戒指里。书房门大开,阔步出门时,女子还觉得自己有些潇洒,如若她家梁王爷在,必然要嘘她一句:“山中无老虎,野猫称大王,瞧你那嘚瑟劲儿。”不过、梁王爷不在。秦鹿高兴啊!一连写了三天字,字字都是老一套,那人也奇怪,居然三天没有出门,偶尔还端了个长椅放在书房前,然后靠在上头泡一杯红叶茶,羽扇扇风,藤椅晃晃悠悠,金丝鸟笼就放在旁边的窗沿上,偶尔吹声口哨逗弄一番,他能这样靠一天!秦鹿不爱练字,她当初还不识字来着,不过自从跟了梁王爷,这人便像是下定决心要改了她身上的匪气,从学字,到看书,从看书,到学琴,从学琴到谱曲,从谱曲到作画,七十多年了,只要是回想起这些文绉绉的东西,于秦鹿而言,年年都是噩梦!她当然有反抗!当年西齐兵败连退十几年,她跟着兄长上阵杀人时,那一把长矛使得风生水起,她骨子里就有不平便争的血液在,如何不会反抗?凭什么学字?凭什么看书?这些算是为她好,那凭什么学琴谱曲还画画?!但……她打不过。所以、只能认栽,让干什么就干什么吧。出了无有斋,秦鹿一路朝轩城过去,这一处他们三年前搬来的,至多再有七年便要离开了。十年够长了,身边的人一个个从年轻变衰老,从青年变中年,唯有他们还停留一直不变,时间长了,总会被人起疑心的,以新的身份来,再悄无声息地离开,是宿命。轩城到处都是书香气,城中光是书院便有七座,整个儿煜州有钱人家都把孩子送到轩城来读书,天赐王朝虽然是靠征战获得了天下,但不可否认后续育人方面做得也算不错,这处有最酸的文人,也有富得流油的商贾,秦鹿原以为梁王爷搬来轩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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