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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剑君的《冠军》有史以来最大的败笔 (第2/6页)

和一个从小俱乐部(实际上佛罗伦萨还远没有某些人说的那么卑微)一步步成长起来,并且带领球队取得巨大成功的故事,哪个更吸引人?那个更接近于传奇?让读者自己去判断吧,他们喜欢看的是哪个故事。”

以上是林大的原话,林大曾说过自己是皇马球迷,但按照我从一文的分析来看,我觉得林大应该是佛罗球迷,“我生是佛罗伦萨的人,死是佛罗伦萨的死人”这句张俊的话应该是林大的写照。按照前文的情况:完全没有上场机会,与教练矛盾,俱乐部连续处罚,甚至连主席都开始不满——尽管还是球队升级和保级成功的英雄;而对应外界的情况是不少俱乐部看好,恩师巴斯藤都抛来橄榄枝,在这样的情况下,各位把自己放在张俊的位置上会怎么选择?你别跟我说要搞好人际关系,要安定团结这一套啊!但是张俊如果真的走了,又怎么实现林大的“佛罗豪门”理想呢?因此为了给张俊一个继续留下的理由,林大祭出了任煜地法宝,让他大打友情牌,一个朋友愿意为你倾家荡产,你张俊怎么走?

可以说,是写作目的的僵化造成了任煜地“空降”佛罗,而上文中张俊林林总总“走”的理由又让这个“空降”显得很苍白,为什么说它苍白,巴蒂不是以身作则的教育了张俊让他成熟一点吗!现在又以一个“友谊万岁”让张俊和任煜地来玩真人cm,这不是前后矛盾吗!

最后,从经济学上讲,任煜地和他的雷兹公司,是不可以出现的。

按书中所描述,雷兹公司应该是任煜地的私人企业,而且不是上市公司,否则公司的董事们绝不会让任煜地如此儿戏的大把烧钱,任煜地不是也说吗:“这些钱都是我自己赚来的,跟他们没有关系,我现在想来投资足球”况且如果是上市公司的话任煜地能完全做个隐身人在幕后?说这种话的绝对是都市yy作者,你们以为和的记者和编辑都是白痴啊?我只举一个例子,新浪是美国上市的,而在今年年初有流言说盛大要收购新浪,都连续作了跟踪报导,有兴趣的可以看看今天2月的报纸,这些关系到投资走向的问题,那些记者比狗崽队都厉害。所以如果雷兹是上市公司任煜地收购雷兹的消息绝不可能会埋了如此之久。

任煜地的个人资产是18亿欧元,算上佛罗俱乐部大约是20亿吧,按美元算应该是25亿美元,他先在香港发展了一阵子,那么算他发展雷兹公司的时间满打满算也不过4年。资本累积最快的四种方式是:资本原始积累、垄断加上市融资、国家资本介入。对前三种方式任煜地都不具备,那么按照资本累积理论,他的资本累积速度大约是上述三种情况的1/4,而在头5年内,其速度大约是上述三种方式的1/8——1/6。我们以微软创始人比尔-盖茨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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