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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70 (第2/3页)
起去打猎,我们也没有任何可以甄别犯罪嫌疑人的依据啊。没有任何证据,如何谈破案?”林涛说的是事实,大家伙儿又一次陷入了沉思。“先把情况给县局通报吧,事不宜迟。”我说,“我们要相信侦查部门,能够查出这个背后打黑枪的人。”“现在想想真是后怕。”大宝说,“如果真的依了村主任,不进行尸表检验,尸体一烧,就真的产生冤魂了。”“冤案就冤案,什么冤魂?”林涛捶了大宝一下。“所以说,法律和规范的制定,都有它的道理。”我自豪地说,“既然有这些规范,我们就必须要严格执行。”说这话的时候,我想起了数年前,我第一次出勘命案现场。死者是我的同学饶博(饶博的案子,见“法医秦明”系列第一季中“初次解剖”一案)。若不是严格的尸检,怕是也无法对几名伤害他的犯罪嫌疑人进行追责了吧。虽然我们的这个勘查结果有些出乎意料,但是我们言之凿凿,杨大队和诸多侦查员也并没有提出异议。按照我们的部署,侦查员们开始对全村的村民进行排查,排查那些和房塔先较为熟悉,而且喜欢打猎、具备自制枪支能力的人。在我的要求下,重点排查对象是以前和房塔先结伴打猎的青壮年。我觉得,能用脚把一个180斤重的人踢下山谷,必然是个青壮年男性。而林涛在会后,提出再赴现场的要求。“你是说,要我们寻找弹头弹壳?”我惊讶地说,“那么空旷的地方,怎么寻找那么小的东西啊?”“找不到也要找。”林涛说,“我的牛都已经吹了,枪痕是我们痕迹检验专业的专长。事实也是如此,一旦我们找到弹壳或者是弹头,就可以依据那上面的痕迹来和发射它的枪支进行比对。”我也知道,枪支撞针打击弹壳底火的时候,在弹壳上留下的痕迹都是很有特异性的。而枪管里的膛线在弹头上形成的痕迹,也一样可以作为同一认定的依据。也就是说,案件至此,只有弹壳或者弹头,才是唯一可以作为证据的线索。“我要是凶手,一定会把弹壳带离现场。”大宝说。“是的。但是,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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