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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 (第3/3页)
幼儿园里大家都不愿和他玩,因为他衣服每天都是脏兮兮的。父亲工作忙,他每天都会在幼儿园里待在最后才能被接走。后来长到七八岁,父亲与继母结婚后,便将他送去了他婆婆爷爷所在的老家。他说他从没感受到过家庭的温暖,所以便很想早些结婚生子。听见他的遭遇,我那小心脏跟在泡菜缸里浸了三天三夜似地,酸酸涩涩的。他抬起头来,对我微微一笑,道:“我发誓,我下一次恋爱一定要结婚。我想要和我老婆每天下班后吃完饭洗完碗牵着手出来散步,要是馋了再来这里吃小龙虾。”他的眼睛映着夏日的星光,格外璀璨。他的话触动了我的内心。我在F市举目无亲,只有周末才能回家,每次打开租住的小屋,冷清孤寂感便迎面扑来。我也很想在这里有个家庭,有人陪伴。那天董承业送我到家门口时,突然掐了我的脸,很温柔地说:“我真的很喜欢你,真的。”他后来回忆说我那时低头害羞挺可爱。其实妈蛋,完全不是那么回事,我当时低头是因为他力道没个轻重掐得太疼,老娘正在用肩膀擦拭痛的泪水好不?虽然他在最后结尾时让我疼了下,但在那晚后,我就忘记了我的陈道明,我的车仁表,我的大叔,鬼使神差地答应了做他女朋友。他后来跟朋友开玩笑,说我是吃货,他用宵夜把我给骗到手了。我听了都笑笑,没有反驳,可是心里却有个声音清晰地告诉着自己原因:我答应与他交往与那尸横遍野的小龙虾无关,只是因为那时我们是同类,寂寞的同类。就这样,我们在一起了,谈了两年恋爱。他是我的初恋,我们曾有过很快乐的时光。我们坐火车去凤凰,半夜他从隔壁床卧铺爬下来为半梦半醒间的我掖被角;中秋时他外出,我发个短信说想你了他立即赶车回来陪我;我陪他去见朋友为了撑场面穿了高跟鞋磨破后脚跟,他按摩着我的脚皱眉说喜欢的就是不化妆不穿高跟鞋的本色的我。而从来只会泡方便面的我为了他学会了做他最喜欢的回锅肉,为了他收起懒散随性性子开始打扫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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