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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2 (第3/3页)
思远的事。这几个男生,在我大一上入学时,轮番追求过我,只是,我一个都没答应,甚至连普通朋友都没有和他们做。他们一直都对我抱着幻想和希望,我怀疑自己甚至是他们SY时性幻想的对象。如果我一直单身,他们也不会有什么想法,偏偏,一个学期后,我和叶思远走在了一起,他们就开始极度得不平衡。这个世界上,就是有这样一些人,觉得残疾人,无论如何都比不上健全人,哪怕他在某些领域特别出类拔萃,或者性格品质特别坚毅,特别优秀,他们还是觉得,他就是一个残疾人,是一个废物。和这些人,我无法沟通,他们谁都不会知道叶思远的好,不会知道他的人格是多么高尚,他的为人是多么坚强。我想,只要我自己知道就行。终于到了目的地,我们都下了车。我帮着叶思远把背包背到他身上,他穿着一件薄款的bia长袖冲锋衣,颜色绿白相间,下穿藏青色运动裤,脚蹬一双黑色的休闲鞋,没有穿袜子。过了冬天,叶思远都是光脚穿鞋的,他的脚,就是他的手,出门在外,有好多事都需要他用脚去做,他的鞋穿脱也很方便,这是他十年来摸索出的经验。班长去售票处买了团队票,然后把缆车票和景区门票分到我们手里,说:“大家自由登山,不用在一块儿,毕竟走路都有快慢,午餐自理,下午4点在半山腰的铃铛旅馆集合,门票背面的地图上有标示,到时一起用晚餐,再讨论看看晚上要不要组织活动。”我应了,回头朝叶思远笑,说:“走!叶思远,爬山去。”@@@@@@@@@@@@@。我们随着大部队在缆车处排队坐缆车。铃铛山海拔不低,从山脚到半山腰是有缆车的,大概到450米高处,之后的路,就要靠自己爬了。我故意和叶思远拖在最后,缆车是4人一车的,我想和他两个人单独坐一个车。王佳芬在队伍前面,不停地回头朝我看,我朝她挥挥手,指指自己,又指指叶思远,意思就是我得和叶思远单独活动了,她有些失望,但还是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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