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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 (第3/3页)
她了……南思文找个树荫,慢慢的蹲下。在这个角度,恰好能观察到那女人大半的侧脸。他在思考,思考他和她还能第二次遇见,这样的概率到底有多大。他没学过概率学都知道,这样的概率几乎为零。他盯了她很长时间。在她又一次用右手去捋左耳的鬓发时,终于确认,她就是他的媳妇青霞。他蹲在那里,听她羞辱着那些男人。此时此刻,他不再觉得那些话刺耳难听。他只觉得苦涩。这天底下,再没人比他更知道她有多恨他们这些人,或者她为什么恨他们。不,实际上,她恨的,厌的,可能只是他。她在羞辱的,其实也只是他。那些男人都只是在代他受过。那个女人羞辱够了那些男人之后,命令他们把没做好的工作重新来过。然后她踩着高跟鞋,走向停在路边的一辆越野车。相对她的玲珑精致,那车就就显得太大,也太爷们。可奇异的,她强悍的气场完全能驾驭这很爷们的黑色越野车的气势。南思文知道那车是个很好的牌子,但他并不知道那车到底多少钱。在他的认知中,最好的车就是奔驰和宝马。开奔驰和开宝马,才是身份的象征。顾清夏开着她一百多万的大路虎走了,从头到尾,没去扫那个一直在附近蹲着的男人一眼。她对他这样的泥腿子,是看也不愿意多看一眼的。并且也和他一样,她也以为她和他,永生永世,再不会有交集。黑色的越野车开过去,带起了一阵尘土。帝都就是这一点不好,人多,车多,土也多。她开着车走了。他失魂落魄的蹲在路边,吃了一嘴的土。顾清夏和南思文人生中第一次相遇的时候,她掉入了泥里,遇到了他。顾清夏和南思文人生中第二次相遇的时候,她在云端,他依然在泥里。☆、3.第3章南思文出生在山里。这里所说的山,不是帝都西郊以红叶闻名,游人如织,其实只要四十分钟就可以爬上顶峰的那种山。也不是山腰山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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