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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7 (第2/3页)
白色纱布,隐隐有血色透出来。她下意识地想往后缩,却不料后脑一下撞在了墙上,刚被击昏的脑子里嗡嗡直响,吵得她想要呕吐。她的手,被蓝眼睛抓在手里,他一用力,就有痛感从她脆弱的指尖传到全身。怪不得人家说,十指连心,原来是真的疼。“明明怕死,还敢孤注一掷呢!”他弯身,从地上捡拾起那把刀,在不死心的女人眼前晃了两晃。刀身上的血迹已经干涸,那是乔初夏偷偷藏在包的侧兜里,在蓝眼睛下床时,用脚挪移着,垫放在自己身下。稍前的时候,她主动拥吻住他,就是为了避开他的视线,抓起刀,妄图杀了他!胜者王侯败者为寇,她输了,于是再没什么好说的。蓝眼睛却不这么想,他越凑越近,丝毫不顾及自己身上的伤口,弯了弯薄薄的唇角。都说男人嘴唇若是厚实,便为人忠厚;若是单薄,便为人冷清。可乔初夏很小就懂得一个道理:不能以貌取人。所以,尽管眼前的男人如此叫人目光流连难舍,她还是时刻提醒着自己,他不过是一个毒枭。是的,她私密处的图案,其实是一种接头暗号,类似于古代的虎符。这暗号一分为二,乔初夏这一份,是从乐辉手中继承而来,如假包换。而蓝眼睛身上的纹身,则是另一半,从何而来,她不知。他们原本可以成为国内乃至东南亚最好的搭档,一起发大财,但是,她并不想。“你要干什么?杀了我么?”一张嘴,她才发现自己的嗓音沙哑得可怕,可是低沉之中,却透着一股魅惑来。原来,磁性也可以形容女子的声音。“不啊!”蓝眼睛光着脚上了床,整个人跪坐在乔初夏的两腿之间,抬高她的一条腿,看了看。原本血糊糊的地方,在她昏迷时,他处理完自己的伤处后,居然还有心情用毛巾蘸了热水,帮她清理干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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