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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63 (第2/3页)
床头灯,“要不要关灯,不然他们知道这个房间有人。”“别动,”杜云峰扫了他一眼,立即制止道,“忽然关灯也会惹人注意,你什么都别动就好。”“那我?”宋书栋有点手足无措了,站在窗边,明明什么都没做,浑身的肌肉却绷得僵硬起来,“我该做点什么,杜哥,你在干嘛?”杜云峰一抖,打开小布包,原来是一套刀剪理发刮脸用品。他胆大而心细,好斗却并不鲁莽,他跟了侯代英三天,迟迟不能动手,不是找不到机会,而是先要摸清对方底细才肯伺机而动。那套西装礼帽已经丢在桥洞下,他脸上的连鬓胡已经几个月没修剪,没型没款不说,如同扣了个张飞面具,加上他冷静而警觉,帽檐儿压得又低,真是难见真容了。所以当他又换成破棉袄棉裤,笼着袖口刻意猫腰驼背的溜达回市郊旅店时,并不起眼,只是远远望见巡捕的时候,他会悄悄绕着走,好在叫花子似的一身并不起眼。脱掉棉袄,里面就剩赤膊了,他对着一盏小镜子修剪胡须,待一把一把的剪短了,才上了剃刀贴着胡茬硬刮起来。宋书栋自告奋勇上场,先是跑去水房接了水,回来兑进搪瓷盆子的冷水里,调好了水温,又想起自己屋里有块洋胰子,取回来打在湿毛巾上,开始往杜云峰脸上涂。“你行吗?”杜云峰仰头坐在板凳上,那旅店不甚高级,床和椅子凳子都是粗藤的,是用几年就得扔的廉价货,不过他们只住得起这样的店,他瞄着宋书栋手里提起来的刮刀,“不要害怕,手不要抖,他们今晚查不到这,放心吧,戈登道离这里太远,他们不会马上排查到这。”“你咋知道?”宋书栋放下毛巾,手上的刮刀开始比划,得从脖子开是刮,从那就开始有硬胡茬了,“今晚不到,明天后天呢?我看城里都戒严了,这不比奉天,咱还能认识几个人帮忙打掩护,现在要出城可真难办了。”杜云峰瞄了一眼头顶探过来这张脸,喉结咕哝了一下,但是识时务的没讲话,他心里也奇异了一下,自己咋知道今晚人不会找上门?没什么理由,好像就是一种直觉。天生的,一种生存直觉。但又好像不是直觉那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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