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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63 (第3/3页)
就好像他行动的时候,会直觉的感知到对方的枪、匕首一类的武器最可能藏在哪里,也能本能的感应到对方是真服了,还是会伺机反抗。一切都太快,各种连锁反应瞬间完成,这是一种生理本能,生俱来一般,融化在血液里,成长在骨髓里。伸手穿衣,张嘴吃饭,都是本能。可真要细究起来,更像是重复了千百遍的动作,从第一步到第一百步,因为经历的次数太多了,中间那九十九步都省略了过程,看起来就是从一直接到一百的直线反应。他迷茫的时候,就会想到这些奇奇怪怪的想法,他不愿深想,想不出个所以然来,脑袋还要开锅。“我就是觉得,巡捕最快也得明天白天或者夜里,毕竟城里能住人的地方太多了。”他等到剃刀离开喉结时,才回答宋书栋的问题,“现在不能出城,现在出去等于自投罗网,火车站肯定设重卡,咱要是背包袱步行,慢且不说,太显眼,容易被人怀疑上。”“那咋办?”宋书栋本来看他不慌,还以为有啥办法,结果听他这么一说,竟然是瓮中捉鳖彻底跑不掉了,不由得急切起来,“咱不能坐以待毙啊!我的意思是咱不能坐着等死啊,你也说明后天人就来了,咱往哪躲啊?”宋书栋说话间,手里的剃刀没闲着,刮的还挺快,转眼刮了个差不过,杜云峰的胡子太硬,这一番下来,剃刀都有些钝了。“说了不要急,你再刮花我了,脸上带伤最容易惹人怀疑了。”杜云峰坐直身体,照了照镜子,拿过宋书栋手里的剃刀,拉过自己腰间一小截皮带,剃刀反正面交替的磨了几把。又抹了一把泡沫,他仔仔细细的刮脸,间或鼓着腮帮子和宋书栋说起他的打算。他的打算大胆而简单。城里不是大张旗鼓的在找他嘛,那他就偏偏往那锃明瓦亮的大灯底下站,好像那些人背靠着他,怎么转身都看不见他。第二天一早,宋书栋就依了杜云峰的主意,虽然他心里打鼓并不认同,但自己也实在想不出好的办法。他照旧去了报馆,跟主编汇报说去印刷厂查看印刷进度,便匆匆跑出来,在那戈登道上顶好的一家小洋楼里签了租赁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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